注册   登录
当前文章位置:所有文章>>党建研究通讯>>2009年第5期
【研讨会】新中国成立60年干部人事制度建设与改革的历史成就和主要经验
作者:浙江省党的建设研究会    来源:中组部党建研究网    添加时间: 2010-1-8

      干部人事制度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改革创新的重点。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干部人事制度建设在探索中前进,在继承中创新,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干部人事制度体系基本建立,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创新与探索——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干部人事制度建设与改革的历史成就

      我国的干部人事制度建设,是伴随着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而不断推进的。总结新中国成立60年来干部人事制度建设与改革的历程,大体可以分为五个阶段。一是干部人事制度体系的初建阶段。从新中国成立到文化大革命,陆续建立了干部分部分级管理、干部鉴定、招录等基础性制度,建立“后备干部名单”,对选举制度进行了探索。二是遭受重大挫折阶段。从文化大革命开始至实行改革开放,干部人事制度遭受了严重破坏。三是改革起步阶段。改革开放初期至90年代初,重点是解决干部的新老交替与合作问题,适应经济体制改革需要探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初步提出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程序要求。四是扩大探索阶段。从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到上世纪末,着重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考察、交流、监督等干部工作的重点环节、重点内容作出规定,进行初步规范。五是整体推进阶段。2000年中央印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后,各地纷纷出台实施意见,明确了党政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目标,出台了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公务员法》的一系列法规文件,干部人事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新中国成立以来干部人事制度建设与改革的主要成就体现在以下“四个更加”上:

      1.从集中统一管理到分级分类管理,干部管理模式更加科学有效。新中国成立初期,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管理干部的模式。到1953年,中央出台《关于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决定》,正式确立分部分级干部管理制度。这种集中统一管理的模式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曾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这种模式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突出表现为党在干部问题上包揽一切,把党管干部原则与具体管理干部的方式混为一谈;国家干部含义不清,队伍庞杂;制度建设严重滞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远未建立。1983年4月,中央组织部召开改革干部管理体制座谈会,专门讨论干部管理体制问题。同年10月,下发了《关于改革干部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规定》,提出了“管少、管好、管活”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1984年7月,中央决定适当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变下管两级为下管一级,给地方和企业以必要的用人自主权。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要按照党政分开、政企分开和管人与管事既紧密结合又合理制约的原则,对各类干部实行科学的分类管理,于1989年4月,在国务院6个单位开始进行公务员制度的试点工作,并开始探索实施符合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特点的干部管理选拔方式。2005年,《公务员法》颁布后,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实施办法和细则,干部分级分类管理格局基本形成。

      2.从单一封闭到多样化选人,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更加民主公开。新中国成立后较长一段时间里,干部选拔任用中委任制占据了主导地位。20世纪80年代初进行的机构改革、调整领导班子中,各地大多实行了在党委领导下群众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推荐干部。1982年,劳动人事部下发《吸收录用干部问题的若干规定》,推行乡镇干部选聘合同制。1985年,浙江省宁波市、广东省深圳市在全国率先以公开选拔方式选拔领导干部,随后各地相继探索了公推直选、竞争上岗等选拔方式。2004年,中央印发《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将基层成熟的探索实践以文件制度形式固定下来。经过30多年的改革探索,干部工作单一封闭的模式逐步打破,呈现出委任制、选任制、考任制、聘任制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格局,民主基础上的多样化选任方式基本建立。

      3.从主要靠“伯乐相马”到按制度程序选人,选人用人行为更加合理规范。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初期,面对急需选拔中青年干部的任务,主要靠领导“伯乐相马”特别是老同志推荐人选。但这种建立在个人觉悟和识人水平基础上的方法带有一定的局限性、随意性。1986年中央下发了《关于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通知》,1998年、2000年先后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民主测评、民主推荐、民意调查,考察预告、“两圈”考察、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常委会表决、全委会票决,都形成了相应的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4.从侧重选拔任用到与管理监督、考核评价和激励保障并重,改革内容更加全面协调。早在1949年11月,中央组织部就颁发了《关于干部鉴定工作的规定》,明确对干部实行年度鉴定。到1956年,由于肃反、审干工作任务繁重,中央决定取消年度鉴定,改为每当一个干部调动或提拔担任重要职务时进行鉴定,干部日常管理此后多年一直比较薄弱。改革开放以后,各地在创新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同时,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加强了对管理监督、考核评价和激励保障方面的探索。在管理监督方面,1982年,建立干部正常退休制度;1986年建立民主考评制度;90年代以来,建立了职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在考核评价方面,2005年中组部指导四川、浙江、内蒙古等省(区),开展了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试点,制定了试行办法。2009年6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中央组织部配套出台了“三个办法”。在激励保障方面,注重以人为本和人文关怀,建立健全干部培训、职级晋升、福利待遇等制度规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内容不断拓展,制度的配套性、协调性不断增强。

      二、经验与启示——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干部人事制度建设与改革的规律性认识

      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干部人事制度建设与改革的实践,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形成了许多规律性认识,对于进一步研究改革、推进改革、深化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

      第一,必须紧紧围绕实现党在各个历史阶段的重点任务,切实把服务党的政治路线和中心工作作为干部人事制度建设与改革的核心要求。党的干部工作与党的政治路线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的。党的干部制度建设尽管有过惨痛教训,总的来说也体现了这一要求。新中国成立初期,党根据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需要,按照又红又专的标准,确立了党管干部原则和基本管理制度。党的八大后,适应经济工作“调整、巩固、整顿、提高”的要求,党中央提出了稳定提高干部素质,调整精简下放机关干部,重新教育干部,培养和提拔新生力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党的干部工作政策,废除实际存在的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干部工作也逐步引入竞争机制,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考察考核等方面的改革举措纷纷出台。党的十六大以来,适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中央有关部门又及时改革干部考察考核体系,建立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这些措施,都有力保障了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推动了党在不同历史时期中心任务的实现。实践证明,只有根据党在不同时期中心任务变化,主动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改革完善党的干部工作制度,才能使干部工作更好地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

      第二,必须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创新党管干部具体形式,努力在干部工作中实现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党管干部是党在干部工作上的最高原则,“用干部”是党重要的执政活动。党在建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就初步确立了党管干部的原则。以后,党在干部管理的具体环节上虽然多次进行重大改革,但党管干部的原则一直没有改变,从而保证了党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诚于党的事业的革命家手中,保证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整体素质。“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级党组织基本处于瘫痪状态,不少地方的干部任用权力一度落到造反派手里,成为整个国家政治生活长期难以安定的重要原因。这也从反面说明党管干部原则什么时候都不能动摇。历史和实践都证明,只有始终坚持在党管干部的原则下,改革完善党的干部制度,扩大干部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有序参与,才能不断提高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水平,推动党的执政方式的进一步改善,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第三,必须始终体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要求,不断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科学机制,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是决定政党兴衰的根本因素,是党执政最根本的基础。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干部人事制度建设与改革的历程,可以看出,无论是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定,还是各地在实践中的重要探索、创新举措,都始终贯穿和体现了民主的理念、开放的视野、竞争择优的机制和方法,从大一统的国家干部到国家公务员的分类管理,从下管两级到下管一级的分级分类管理,从单一的任命制到建立完善选举制、委任制、公开选拔,从单一的组织提名甚至主要领导干部个人提名到群众有序参与提名,从拥有权力不承担责任到公开问责,等等。每一次改革,都增强了干部工作的科学性,进一步落实了广大党员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实践证明,在日益开放的时代、开放的社会,党以什么样的方式选拔、管理、监督干部,已不仅仅是党内的事,更是全党全社会都在关心关注的大事。只有主动顺应时代要求,自觉增强干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对干部人事工作的评判和监督,依靠群众选出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优秀领导人才,才能进一步增进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理解度、支持度和认同度,使我们党的工作有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第四,必须尊重群众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在上层推动与基层创造的良性互动中推进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必须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同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又是一个典型的实践活动,必须以基层的成功实践为坚实基础。基层和群众的关注点和呼声愿望在哪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就在哪里着力,进行重点攻关突破。可以说,民主推荐、公开选拔、干部问责制等诸多改革措施,都是上层推动和基层首创有机结合的成果。实践证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如果带有明显的任务导向性特征,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就会受影响;如果完全由基层去探索,改革的正确方向就难以保证。必须更好地顺应群众对干部工作关注度、参与度日趋增强的新形势,在各级党委的有力领导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重视基层的探索和创新,改革工作才能不断向纵深发展。

      第五,必须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增强改革的协调性和计划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干部人事工作从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到方式方法的自我更新和自我完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坚持了发现问题——调查研究——试点探索——总结提高的路径,走的是一条调研开路、试点先行,有步骤有重点推进的路子,保证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各项改革项目在确定之前,都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统筹安排试点任务,近年来中组部在一些省区进行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点、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等都遵循了这一路径。实践证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立足现实基础,不能超越阶段,兼顾改革的力度和社会的可承受程度,科学选择改革的项目和领域,统筹考虑改革的进程,将总体目标设置与分步实施相结合、阶段性与连续性相结合,确保改革在继承中创新、在和谐稳定的大环境中推进,切实提升改革的实际成效。

      三、思考与展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

      选人用人作为一个政党治国理政的核心内容之一,事关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竞争力和先进性。当前,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建设与改革,具有难得的历史机遇和有利条件,同时又面临挑战,存在“倒逼”要求。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必然要求干部人事制度不断改革完善;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不断推进,干部群众对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寄予了更多的新期待;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经验、教训,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了借鉴。总结历史、继往开来,站在新的起点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建设与改革,必须把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

      1.从更多地注重推进民主、健全制度向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并重转变。实现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实现干部人事工作“三化”中,科学化是核心,民主化是方向,制度化是保证。这几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民主化、制度化方面推进比较快,而科学化相对滞后。科学化反映的是对干部人事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并不以独立的形式表现出来,而是体现和贯穿在民主化、制度化之中,决定着民主化、制度化的质量。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作为一个重要的着力点突显出来,扩大民主和制度建设的措施,都要以科学性为核心,以群众认可为前提,从而不断提高干部工作的民主质量和制度效用,切实增强改革工作的科学性、协调性和创造性。

      2.从更多地注重方法创新向重视制度机制创新转变。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历程发展看,方式方法上有了许多创新和改进,如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方法,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方法,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等,制度建设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大多数带有局部性,有的比较零散,缺乏系统性,尚未形成成熟的制度体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干部人事制度。这就需要从注重方式方法创新,向更多地重视制度机制创新转变,不失时机地推进制度创新,建立健全委任制、选任制、考任制和聘任制等干部分类选拔方式,形成与党政、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不同类别相适应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和激励保障机制,最大程度地发挥制度机制的整体效能。

      3.从更多地注重由基层实践推动为主向由上级推动、上下联动转变。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特别是2000年中央颁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以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推进,但更多地体现基层实践推动的特点。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越来越多地触及到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一些改革内容涉及的面比较广,影响面比较大,光靠基层或者一个地方的力量已不足以推进改革的深入。今后一个时期,上级推动促进改革的趋势会越来越明显。特别是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公推直选、竞争性选拔干部、领导干部异地交流、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领导机关等都需要上级党委的引导和推动。党的十七大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以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六项任务之一,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对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都充分体现了中央上层主导改革的动向。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践创新,必须贯彻落实好中央的改革思路和举措,顺势推进改革工作,同时也要加强省一级的改革策划和组织,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

      4.从更多地注重面上整体推进向新一轮的重点突破转变。改革开放以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得到了较大推进,但一些难点问题还没有真正得到解决,又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改革的任务还很艰巨。比如建立干部正常退出机制、打破“三支队伍”交流壁垒、从根本上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改进和加强干部宏观管理等重点难点问题,拉票贿选等发展民主中出现的新问题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在巩固近年来改革成果、就比较成熟的改革举措进行完善配套的同时,在重点难点问题的突破上取得新进展,以重点难点问题的创新突破实现新一轮的整体推进。

ر